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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深化“三抓三促”行动】黑泉司法所:以“情”化干戈 以“理”解怨愤

来源:高台县黑泉镇 作者:张爱伟 发布时间:2026-04-16 16∶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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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黑泉司法所秉持“邻里和睦、矛盾不上交”的理念,成功调处一起因田间道路施工引发的故意伤害赔偿纠纷。调解员立足乡情、耐心疏导,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从赔偿数额僵持不下,到最终握手言和,用接地气的调解方式把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,切实守护了辖区和谐稳定。

在S301线高台县黑泉镇定平村路段施工现场,辖区村民王某与刘某因道路施工事宜发生口角。争执过程中,刘某情绪激动将王某装载机挡风玻璃敲碎。随后刘某再次持石块砸击,致使王某面部受伤入院治疗。经司法鉴定,王某唇裂伤构成轻伤二级,创伤性牙脱位构成轻微伤,住院治疗产生多项费用。事后,王某要求刘某承担经济赔偿,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巨大,多次协商无果,矛盾不断升级,最终黑泉司法所申请调解。

受理纠纷后,调解员第一时间核实案情、安抚双方情绪,明确“以理服人、以情动人”的调解思路。调解初期,双方态度强硬、争执激烈。王某认为自己无辜受伤,住院治疗、误工休养、后续补牙均产生实际损失,结合伤情与实际支出,提出15000元赔偿要求。刘某则承认自身冲动伤人有错,愿意承担赔偿责任,但表示自己以务农为生,家庭经济条件有限,15000元赔偿数额远超承受能力,仅能拿出3000元赔偿款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面对僵持局面,镇调解员没有简单放弃,而是采取“背对背”劝说、“面对面”协商的方式,逐一打开双方心结。调解员先向王某讲明法理与情理,告知诉讼程序耗时耗力,且刘某经济条件确实困难,即便判决也可能难以快速执行,建议立足邻里情分适当让步,尽早拿到赔偿款安心养伤。随后,调解员严肃批评刘某的冲动行为,讲明故意伤害需承担的法律责任,劝导其拿出诚意、尽力筹措赔偿款,主动弥补对方损失,争取谅解。

在调解员持续耐心疏导下,双方态度逐渐缓和,王某从15000元逐步让步,刘某也尽力表达诚意,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刘某一次性赔偿王某住院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共计6000元,款项当场通过网银转账支付;双方签订一次性终结赔偿协议,承诺此后不再因此事滋生矛盾,亲属亦不得借机滋事。协议签订完毕,赔偿款当场兑付,王某不再追究责任,刘某诚恳道歉,两家人冰释前嫌、重归于好。

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,是黑泉司法所调解工作贴近群众、服务基层的生动实践。调解员用乡土话语讲清法律道理,用邻里温情化解对立情绪,既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,也让过错方认识到自身错误,真正实现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。下一步,黑泉镇将持续深化人民调解作用,聚焦田间地头、邻里家常的小纠纷、小矛盾,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化解,以小调解筑牢大稳定,用心用情守护乡村和谐安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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